大长劳人仲字[2025]第285号
淮安鹏润钢结构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7月14日受理申请人吕新波与你单位关于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长劳人仲字[2025]第285号仲裁决定书,本委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