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南楼经济开发区骨科医院:
本委受理刘世民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大劳人仲字第2025095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材料卷宗的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镁都街道哈大南路2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三楼30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30日
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