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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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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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张春梅、王学禹诉第一被申请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江苏维盛优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案字〔2025〕第1226、1227号的《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并定于2025年12月25日9时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76-1号1号楼本委第三号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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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