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宫占方:身份证号码:210225197103100151

  本委已受理王士金、苏仲丰等11人诉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宫占方工资争议案(辽县劳人仲字[2025]11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26930分在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41号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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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