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亿鑫牧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田红诉你单位,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争议一案(锦劳人仲字〔2026〕第46号),已作出仲裁裁决。因被申请人锦州亿鑫牧业服务有限公司缺席,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之规定,缺席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锦劳人仲字〔2026〕第4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