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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杨喆、徐妍妍等2人诉被申请人辽宁一水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辽宁一水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辽阳白塔区分公司、辽阳云瑞康益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举证和风险告知书、案件受理和开庭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6年4月9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