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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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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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张世祥等9人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东劳人仲字〔2026〕52-60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本委定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黄海大街255号:东港市桥东劳动就业局西侧办公楼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东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东劳人仲字(2026)52-60号开庭公告.rar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