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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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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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黎果诉你单位及共同被申请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赔偿金、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案件编号〔2026〕盘兴劳人仲2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65月26日下午14时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73号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01室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2026)盘兴劳人仲24号.rar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