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天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金普新区天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本委于2025年12月30日受理申请人李华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金劳人仲裁字〔2026〕第0673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自本裁决生效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李华一次性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工资37,000.00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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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