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义阳诉你单位赔偿金等争议等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决结果为:
被申请人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刘义阳支付:
一、2022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工资及生活费合计33665.12元(3155元+740元×41个月+740元÷21.75天×5天);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4700元(2100元×7个月)。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沈劳人仲字〔2026〕7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