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灵智信息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1月17日受理申请人王星洲与第一被申请人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清研灵智信息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北京数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追索赔偿金争议一案。因本委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定字〔2025〕第1377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王星洲撤回仲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