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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毕明哲、甄丽、刘继东、董玉珠玛、姜悦、邢宇、刁红岩、陈晓、刘丹、朱云龙、魏代强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案字〔2026〕第206-216号的《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并定于2026年5月28日13时10分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76-1号1号楼本委一号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