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4月1日受理刘江波、孙红、冯燕、李欣与你公司、第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第三人鞍山汇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鞍劳人仲字〔2026〕28-3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组庭通知书(仲裁员:景明,书记员:白广林)、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6年5月27日下午1时40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