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熠祥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熠祥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210日受理申请人王玉龙与你单位关于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高劳仲案字〔2026125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拖欠工资33500元

  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514

大连熠祥贸易有限公司公告.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