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阳鑫博诚运输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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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王力诉你工伤待遇争议案(辽市太劳人仲案字〔2026〕第1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辽阳市太子河区振兴路与铁西路交叉口,太子河区政务中心245室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太子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辽阳市太子河区公告文书送达2026第13号(1).zip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