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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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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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姜成权与单位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葫劳人仲字〔2026〕58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姜成权支付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30日工资51563元的仲裁请求。

  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葫芦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姜成权终局裁决公告.zip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