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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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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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2026年3月10日受理的你与吴帅军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发生争议,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163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大连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吴帅军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1057.50元。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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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