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辰建设(大连)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2月25日受理申请人高颖与你单位关于工资待遇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甘劳人仲案字〔2026〕301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3月24日至2025年2月21日拖欠工资54042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1日多扣工资5328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书裁决内容不服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