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芋见鲜鲜手工甜品店:
本委于2026年3月2日受理申请人盛沐妍与你单位关于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中劳人仲案字〔2026〕第440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中山区芋见鲜鲜手工甜品店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盛沐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626.64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六年六月八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