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企合国际教育控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岩、于佳新、纪中、陈雨萌、张思宇、李海鹏、王宇宁、国鑫、刘佳、孙飞、郭子琦、张所梁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举证、组庭人员(首席仲裁员:张欢,仲裁员:高仁龙、宋亚楠,记录人员:刘强)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黄楼(圆形楼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