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沈阳瑞祥装修工程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沈阳瑞祥装修工程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文广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沈北劳人仲字[2026]26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首席仲裁:高仁龙,仲裁员:张欢宋亚楠,书记员:刘城毅)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729日13时30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黄楼(圆形楼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69

出庭通知书

公2026-263朱文广

公告

回执

劳动仲裁申请书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