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宁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辽宁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国彬你单位工资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沈浑劳人仲字〔2026138号仲裁决定书

  本委于庭前向申请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本委终止审理。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市浑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618

沈阳市浑南区仲裁裁决结案公告【2026】138王国彬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