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抖米传媒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抖米传媒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倩倩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等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案字〔2026811号答辩通知书、调解建议书、组庭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及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

  本委定于2026914900分在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32号四楼本委号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0二六三十一

大中劳人仲案字[2026]第811号(抖米传媒科技(大连)有限公司).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