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文:
本委已受理你诉辽宁东戴河新区惠惠梦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绥劳人仲字〔2026〕28号),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张秀文仲裁请求。
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绥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
张秀文公告.zip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