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宁省劳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辽宁省劳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孙云洲与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被申请人辽阳市荣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辽宁省劳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辽宁华宇通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6〕第255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6〕第25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辽阳市荣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孙云洲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费3019.31元、休息日加班费274.48元、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1372.41元;

  二、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申请人孙云洲的其余申诉请求。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辽市劳人仲字〔2026〕第255号.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