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瓦房店亿海轴承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瓦房店亿海轴承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矫建国诉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瓦劳人仲裁字〔2026〕第665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瓦房店亿海轴承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矫建国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的工资合计27,410.00元。

  上述款项27,410.00元,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瓦房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3日

瓦劳人仲裁字(2026)第665号矫建国与瓦房店亿海轴承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zip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