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设立流程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由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1、申请机构在网上注册,填写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lnzwfw.gov.cn/)

  2、填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经系统上报成功后打印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

  3、初审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对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通过,提交审核,同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机构补齐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申请机构向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5、受理机关按规定进行审核。

  6、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5日完成,15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7、审核通过的,由受理机关出具许可文件并打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