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经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什么是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什么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怎样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强调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就业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桥梁纽带。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通过高质量充分就业,劳动者才能与生产资料更好结合起来进行物质生产,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需求,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追求,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就业是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承载着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是新时代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就业工作的基本价值遵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意愿更加迫切,对就业岗位的诉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是要通过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通过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服务更好回应劳动者现实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必由之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就业主要指标运行平稳,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但也要看到,受技术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人口结构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就业领域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亟需破解。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实现就业提质扩容,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速度,还取决于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是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稳就业、促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政策工具箱,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产业和领域,通过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切实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使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成为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加强宏观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将稳定和扩大就业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职能,形成高效、制度化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在重大项目落地前和重大生产力布局时,统筹考虑可能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创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是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在制定与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时,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与劳动力资源的供需匹配程度,充分考虑劳动力供给结构变动带来的各种影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统筹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支持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完善支持劳动者参与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更多劳动者更好实现就业创业。紧抓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实现区域内产业布局协调、人力资源共享、就业政策服务衔接,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实现“产—城—人”融合发展。顺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服务,拓展社会领域就业空间。

  三是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数量庞大的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和韧性所在,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要紧紧抓住经营主体这个“牛鼻子”,大力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稳岗扩岗,增强就业吸纳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数字化平台企业创造新的就业形态和就业机会。完善保障激励措施,挖掘个体工商户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潜力。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惠企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清理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合理规定。通过减税降费等政策,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鼓励吸纳就业。将就业扩容提质、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有机结合,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注入持久动力。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建设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构建区域性、综合性创业生态系统,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四是人力资源培育匹配发展所需。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教育、培训和就业,完善人才培养链条,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鼓励学校根据行业、市场发展需求,灵活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增加适应市场、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及时调整滞后于市场发展的专业,优化高校人才培养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建设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全面促进人力资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持续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数字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打破影响劳动力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供求双方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对接,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营造多方参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五是全体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青年就业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为外出就业农民工提供更好服务保障,为就地就近就业农民工拓展岗位,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健全分级分类就业援助制度,强化与生活保障类政策的协同联动,兜住兜准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特点采取针对性就业支持措施。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建立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

  就业是民生头等大事,务必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重要职责。建立实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列为工作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就业工作体系,增强工作合力。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责任制,将重要目标任务分解至各级、各部门,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加大对就业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和支出中重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完善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资金支持渠道。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建设,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加强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用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打通就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多就业、少失业、收入提高、工作条件改善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高质量充分就业具体要求在基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