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职业能力建设

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合作伙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省技能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建设,广泛吸收社会资源支持和保障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筹办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合作伙伴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概述

  (一)征集对象。有意向为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提供赞助支持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以下简称应征单位)。

  (二)征集类别。现金、物资、服务、设施设备、技术保障等。

  (三)赞助层级。战略合作伙伴、高级合作伙伴、设施设备合作伙伴、媒体合作伙伴。其中战略合作伙伴原则上不超过5家、高级合作伙伴原则上不超过10家,其他合作伙伴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五)权益有效期。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授予相 关权利,并自与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1231日止。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二、应征条件

  (一)应征单位有意向作为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合作伙伴,为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提供资金、实物、设施设备、技术保障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单位须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具备独立提供上述类别产品、服务的技术能力或服务能力。

  (三)应征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资金支付赞助内容。

  (四)应征单位具有良好的公众信誉和社会形象。

  (五)应征单位须按照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征集。

  三、征集程序

  (一)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筹备组)发出征集公告。

  (二)应征单位提交《意向函》(见附件)。

  (三)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遴选,确定候选单位。

  (四)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与候选单位进行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四、意向函提交

  应征单位须于北京时间2024710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意向函》。应征单位须将《意向函》原件送至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或将《意向函》(PDF版,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及时与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以其他方式递交或逾期递交的,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人:王雨、李斯怡

  联系电话:024-22955739、024-22955751

  电子邮件:lnsc_2024@163.com

  六、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的权利保留

  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本类别所含子类别进行合并或拆分,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二)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单位解释原因。

  (三)对本公告及其附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及相关事项有变更,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将以适当方式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意向函

  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筹备组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