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7年公布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材料
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一批2016年查办的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一、沈阳农业大学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7月,沈阳市沈河区清欠办接到投诉,称沈阳农业大学工科教学楼和牧医林学科楼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沈阳农业大学工科教学楼和牧医林学科楼项目由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辽宁公司承建,代新峰任项目经理。因沈阳农业大学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82名劳动者工资报酬253.83万元。沈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责令由沈阳农业大学先行垫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2016年9月9日,经督促与协调,在沈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监督下,沈阳农业大学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
二、大连西郊生物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3月7日,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称大连恒大帝景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恒大帝景项目由大连西郊生物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万勤伟任项目经理,该项目拖欠3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9万元。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2016年3月22日,在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监督下,大连西郊生物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全额支付了劳动者劳动报酬。
三、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5月13日,鞍山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鞍山清水湾工程项目拖欠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7.24万元。
经查,鞍山清水湾工程项目由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因涉及工程量审核等相关问题,施工单位与投诉人就工资支付认定存有争议。鞍山市劳动监察局责令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拖欠金额,并支付所拖欠劳动报酬。
2016年6月1日,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18万元劳动报酬依法支付劳动者。对于其余支付款项,因双方争议较大,投诉人已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江苏中核华兴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6月16日,抚顺市新抚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抚顺市粮栈街华安小区工地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粮栈街华安小区工地项目由江苏中核华兴劳务有限公司承建,李广顺担任现场负责人。该项目拖欠2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7.6542万元。2016年6月21日,新抚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2016年6月22日,在新抚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江苏中核华兴劳务有限公司依法全额支付了劳动者劳动报酬。
五、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8月30日,丹东市和顺中央花城二期工程部分劳动者在辽宁和顺房地产中央花城2期售楼处进行集体讨薪。
经查,该项目由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负责人为姜敬丹。该工程被多次违法转包、分包,共拖欠6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55万元。
2016年9月6日,在丹东市人社局的监督下,被拖欠的劳动报酬被全部支付。
六、舒雅名苑工程项目丛日伟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1月,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称锦州市舒雅名苑1#3#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查,舒雅名苑1#3#工程项目由锦州铁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张福强担任项目经理,并分包给自然人丛日伟,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了丛日伟工程款,丛日伟仍未支付7名农民工工资30.27万元。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丛日伟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丛日伟拒不到场,且逾期未支付。
2016年7月,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七、福琳家园工程项目张绍平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4月14日,营口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接到投诉,称营口市福琳家园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福琳家园项目开发单位为营口福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张绍平(自然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该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张绍平工程款,承包人张绍平将工程款挪作他用,导致拖欠2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3.8万元。大石桥南楼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依法对张绍平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通知书,张绍平拒不接受调查,逾期未支付劳动报酬。
2016年6月8日,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八、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8月1日,阜新市细河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阜新万达广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查,阜新万达广场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由陈旭担任项目经理,共拖欠94名农民工工资80万元。细河区劳动监察大队责成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16年8月16日,在阜新市细河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了94名农民工工资款80万元。
九、大连中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6月,辽阳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辽阳市襄平蓝庭小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查,襄平蓝庭小区工程由大连中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由刘波担任项目经理,拖欠87名农民工工资60.2676万元。辽阳市劳动监察局对其下达了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目前,辽阳市劳动监察局正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金城春田住宅楼工程项目周立恒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1月,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投诉,称铁岭市金城春田住宅楼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查,金城春田住宅楼工程项目由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承建, “4#、5#和32#”住宅楼项目木工承包人周立恒。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工程款261万元拨付给周立恒,其将工程款挪作他用,导致拖欠27名农民工工资21.34万元。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向周立恒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其拒不履行决定,逾期仍未支付。
2016年2月1日,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周立恒作出刑事拘留决定。迫于压力,周立恒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一、学府名城工程项目刘奇宝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10月12日,盘锦市大洼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投诉,称盘锦市学府名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查,学府名城项目由营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承建,该公司将土建工程项目分包给自然人刘奇宝,共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14万元。大洼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对刘奇宝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16年10月14日,在大洼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监督下,刘奇宝依法全额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十二、绥中北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5月,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称奥海洋绿洲小区绿化工程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经查,奥海洋绿洲小区绿化工程项目由绥中北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李树恩担任总经理。该公司拖欠13名劳动者工资8.7956万元。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016年6月15日,在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监督下,绥中北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全额支付了劳动者工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