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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机构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辽阳市白塔区百草园心理咨询中心,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的名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并颁发证书。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一、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截至目前,尚未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技能标准。

  二、辽阳市白塔区百草园心理咨询中心也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所发证书信息不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查询,也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国家委托我省编制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及有关教材,目前尚未印发。辽阳市白塔区百草园心理咨询中心,声称政府授权,并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家庭教育指导字样的教材,严重混淆视听,扰乱了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对侵害我厅形象声誉的行为,我厅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用人单位、相关院校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出现的类似问题,请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直接到公安部门报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