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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按照《关于开展2017-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平安组发〔2022〕45号)要求,经民主择优,综合考虑各处室、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的贡献,我厅拟推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为先进集体;劳动监察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姜德明同志为先进个人。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牵头承担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努力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做出贡献。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各类经办服务、信访维稳、劳动监察等工作始终。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年度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五是让服务对象了解和熟悉人社政策,每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人社新闻1200余篇,并着眼防范和化解人社领域重大舆情风险。

  姜德明,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劳动监察局局长、一级调研员。该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平安辽宁建设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带领劳动监察战线全体同志思想上高度契合统一、行动上狠抓工作落实、方法上主动创新求变、作风上严谨细致求实,确保劳动监察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平安辽宁建设工作落实落地。首先,紧盯重大欠薪案件处置进展,始终关注重点群体动向。在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等特殊敏感时期,坚守岗位、直面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全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其次,牢记使命责任,坚决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实施分组包片包案,对发现的重大欠薪案件,直插一线、现场调度。牵头制定我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四清零、四兜底”工作机制,牵头办理省督办案件553件,累计为2.16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15亿元。

  本公示发布后,对推荐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2月7日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22959060;136****9233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1603房间(邮政编码:110013)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