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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3年2月11日(周六)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各用人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具体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

  开考时间8:30(7:40开始入场,8:00进行考生抽签)。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200米,乘坐地铁2号线北陵公园站下车D出口即是)。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打印。

  (二)考生需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考生自备)。

  (三)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参加面试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24-86602784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24-22835912

  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024-22955718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附件: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