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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人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厅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律法规,各基层支部通过战线会、专题讲座、法律知识测试、旁听庭审、练兵比武等活动,持续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二是制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建立日常学法、会前学法制度。三是积极参加人社部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职业教育法》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一网两微”阵地建设,把普法贯穿于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维权维稳行动、劳动监察等工作始终,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二)健全职能体系,更好发挥人社部门作用。一是进一步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1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三级“十四统一”。二是规范中介服务,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全省职业培训领域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三航促和谐”专项行动等,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全系统开展“党建+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优办快办行动,在全系统各级窗口单位全部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五是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应审尽审”,破除制度壁垒,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六是紧跟国家部署迅速实施两轮助企纾困政策,全省已累计释放惠企红利92.3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52.9亿元,为14.7万户企业稳定岗位341.3万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对我厅依照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4次专项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及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66份、废止28份、修改3份,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把广泛调研、深入摸底、精准测算作为决策的基础,在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厅党组会集体审议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对标国家和省里要求,建立181项任务台账,全部纳入实绩考核,厅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汇报,对进度缓慢的有通报、“亮黄灯”,紧抓不放、盯紧盯牢。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执法行为自查自纠。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对三级人社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省发布典型案例112件。二是加强行刑衔接,2022年全省人社系统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日常监察。全省共为2.85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6.53亿元,在国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印发多项通知,全面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措施”。形成13项责任清单,逐级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责任。二是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时整改,从严从快从重解决安全生产看不见、想不到、做不细、管不好的问题。三是认真落实人社领域监管责任,指导各地做好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特别是结合疫情形势,指导做好封闭期间师生心理疏导工作。四是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常态化监测,全面加强5500户重点行业和企业用工监测,实施裁员节制机制,各级人社部门班子成员带队走基层,深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五是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提升年行动,出台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返暂行办法,深入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一是全面摸底、实地调研行政调解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和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共受理行政复议4件,被省政府、人社部复议14件,维持11件。三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24件行政诉讼,对法院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保证应出尽出。四是与法院和工会分别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和调裁衔接机制,在全省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等活动,实现“互联网+调解”信息化平台全覆盖。五是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组织各级人社部门建立多种类型相结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织牢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防护网。

  (八)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建“百人监督团”,设立行风投诉专线专区。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厅网站发布政策信息及解读信息376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三是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宣传人社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要成果,全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人社新闻1752篇。

  (九)积极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一是147项人社数据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7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并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二是着力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大力拓展社保卡在其他民生领域应用范围,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900万。三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量。四是完善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审核“电子专用印章”实现业务工作“网上办、不见面”。

  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一是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厅党组会议的第一个议题,逐字逐句学、逐个逐件落。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二是通过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多次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入脑入心。三是坚持把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谋划和推动工作的首要思考、第一要务,忠诚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按要求听取合法性审核机构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四是带头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及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做到专题学法、日常学法和会前学法相结合。同时要求其他领导干部注重学法用法,要求将“谁执法谁普法”贯穿到人社工作始终。五是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人社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制定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活动安排,并督促抓好落实。六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在研究落实工作时不断督促其他厅领导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对败诉案件牵头研究。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安排

  尽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亟待提高,学法用法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效果还需增强;三是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影响力还不够;四是民生重点领域监察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卷宗还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加强相关制度的规范和建设,提升全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跟进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三是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引入情境体验等方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市、县争创全国人社法治建设示范基地。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抓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新业态用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促进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