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中)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3〕2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专家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助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2023年将继续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施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人才工作有关要求,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专家服务基层工作。

  (一)专家服务团。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加强与基层单位对接,摸清基层实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破解发展难题、推广应用新技术、培养培训人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科学谋划服务项目,组建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活动。鼓励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通过定点帮扶、柔性引才等方式,强化人才协作和智力支持。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要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拟开展的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中,参照重点实施内容,择优推荐代表性强、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省(中)直单位可直接推荐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遴选后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入国家示范团的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依托基地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合作攻关、培养人才、技术咨询等,鼓励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承担重大科研工程的专家依托基地开展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从已建成的专家服务基地中选建一批国家级基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要择优推荐持续开展服务活动、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基地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省(中)直单位可直接推荐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定建设支持经费。

  (三)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为促进地区间专家资源协调互补,更好集聚发挥专家智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计划组建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库,在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根据基层单位需求,匹配对口专家,邀请参加服务活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要从以往参加服务基层工作积极性高、发挥作用显著的专家中择优推荐,拟推荐的优秀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具有专家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环境。沈阳市、大连市各推荐5名,其他市、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中)直有关单位各推荐3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家库。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包括推荐函、“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申报、汇总表”“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汇总表”和“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推荐表”。以上表格电子版请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l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二)报送要求

  1.推荐函纸质版一份。需加盖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省(中)直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大额行号(银行账户须为推荐单位)。

  2.“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申报、汇总表”“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汇总表”和“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XX单位”。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024-22959122(兼传真)

  电子邮箱:lnrstzjc@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507室(110013)

  附件 :1.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申报表

      2.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4.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汇总表

      5.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推荐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4 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汇总表.xlsx

附件5 专家推荐表(填报表).xlsx

附件6 专家推荐表(模板,非报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