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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确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7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根据《辽宁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2021〕37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申报、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估等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确定大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营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904752、22959122(传真)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