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拟建设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专家组对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单位分别进行了材料评估论证和现场实地复核等程序,经第三方监督组全程监督确认,现将拟建设单位公示如下: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序号 |
市别 |
申报单位 |
领创人 |
1 |
沈阳 |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孙 飞 |
2 |
大连 |
大连銮艺精密模塑制造有限公司 |
许 斌 |
3 |
鞍山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选矿厂 |
谷安成 |
4 |
鞍山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线材厂 |
王广军 |
5 |
抚顺 |
抚顺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张凤光 |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5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准确,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2955377(兼传真)
通信地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邮政编码:110013)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