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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一批拟批准设立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26号)要求,经规定程序,拟批准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设立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予以公示:

  1.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2.沈阳工大蓝金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辽宁嘉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冰山松洋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5.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大连厚仁科技有限公司

  7.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大连富勒烯药业有限公司

  9.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10.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

  11.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2.辽宁嘉顺科技有限公司

  13.阜新市天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4.辽宁鹿源参茸饮片有限公司

  15.辽宁洪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6.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

  17.沈阳盛世五寰科技有限公司

  18.沈阳沈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公示期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9122、2295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