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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辽宁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荐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辽人社函〔2023〕257号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317号),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扩展优质教育培训资源覆盖面,更好地为广大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遴选、公示等程序,将“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服务平台”等35家线上平台机构列入辽宁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荐目录(第二批)(附件),现予公布。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以及第二批推荐目录内的35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严格落实辽人社函〔2022〕317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线上培训管理,杜绝无效低效和虚假培训。针对平台机构服务质量及运行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不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

  联系单位: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久洲

  联系电话:18940288444

  电子邮箱:307124374@qq.com

  附件:辽宁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荐目录(第二批)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