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补充征集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大赛技术保障工作,决定补充征集一批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专家申报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曾在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及全国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首届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历届省级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以上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辽宁省技师杯职业技能竞赛等重要赛事中担任技术专家,负责执裁、命题、赛务组织、监督仲裁等工作。

  (三)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熟悉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够在规定时间履行专家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技术专家工作职责

  技术专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技术文件编制、大赛执裁等内容。大赛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选用裁判员(含裁判长、裁判助理等)和命题专家。

  (一)裁判长(员)工作职责

  裁判长(员)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和安排,参加赛前培训,学习掌握竞赛规程和技术规则、注意事项、技术装备和评分方式,统一执裁标准,降低评判误差。裁判员一般分为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1.现场裁判按操作规范做好赛场记录, 填写赛场情况记录表,对参赛选手的纪律以及现场和环境安全负责。

  2.评分裁判按赛项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

  (二)命题专家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相关赛项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以及有关地区的竞赛技术文件,研究对标世赛、国赛的技术标准。

  2.编制大赛技术方案,包括大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大赛试题和评判标准,组织开展可靠性测试。

  3.研究确定大赛技术平台、赛场环境、设备设施等要求并验收,确保大赛运行安全顺利。

  4.负责赛项裁判培训、赛项比赛期间技术指导及赛场安全督导、技术咨询与说明、技术点评、协助技术宣传、竞赛资源开发与成果转化等。

  5.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并完成交办其他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结合自身情况填报《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命题专家或裁判长(员)可以兼报。

  (二)省直有关单位、中(省)直企业、普通高校(含高职)、技工院校汇总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填报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附件1,可直接报送至指定邮箱,也可通过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不要重复报送。其他单位或无单位人员,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汇总报送第二届省赛组委会筹备组。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名额不限。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分别以赛项名称+姓名+技术专家/裁判员+工作单位名称命名或“##地区(单位)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命名,于20248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组织动员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严格把握申报条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在第二届省赛优秀组织奖评定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申报人选应认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重点对照大赛赛项清单,按照相同相近原则,填报本人能够承担的执裁、命题项目,同时具备多个赛项工作经历的,可在申报材料中逐一注明,以便组委会统筹安排。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证明文件的顺序装订,不必过度装帧。如有指导选手参加相关竞赛并获奖的材料,可一并提供。此前已报送的专家,本次不必重复报送。

   人:杨薪、李斯怡 

  联系电话:024-8660274522955751

  电子邮箱:lnsc_2024@163.com

  附件:1.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表

  2.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

  3.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清单

  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