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中审核《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我处将于2013年8月5日开始年中审核2013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以下简称《工资手册》),请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审核《工资手册》。
一、各主管部门职责
1、及时通知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提供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最新编制文件。
3、统一接收直属单位最新的2009版工资数据,在工资软件“审批工资”界面中,检查所属单位有无应批未批的工资数据,并尽快督促各单位在审手册之前将未审批数据进行审批(我处在8月5日-8月16日审核手册期间不办理工资审批业务),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数据到我处。
4、着重审核工资软件单位信息中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所在区县、执行津贴标准区划、统发单位标识中填写的数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将其改正后上报。
5、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审核时由主管部门将表格和全体单位数据以及最新编制文件一并上报,各单位在《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中填写的信息要与工资软件中单位基本信息中的对应项目一致。单位的变化信息如更名、合并、撤销等在表中备注栏标注。
6、组织直属单位按照预定时间到我处审核《工资手册》。具体审核时间详见附件4。
二、各单位所需准备工作
1、准确填写2013年度《工资手册》中9月份在职工资和离退休费支付记录(临时用工人数及工资额另起一行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2、按最新编制文件核准本单位人事工资管理软件中的单位名称、编制数等基本信息,以及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工资、离退休费等各项信息。
3、各单位审核《工资手册》时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1)2013年度《工资手册》;
(2)人事工资管理2009版软件的最新数据,须填报2013年9月份工资基金记录(详见附件2);
(3)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2013年9月份工资、离退休费发放记录(由2009版工资软件输出)。月发放记录需与《工资手册》互相对应,具体步骤详见软件说明;
(4)延缓退休人员的延退审批手续;
(5)给予政策倾斜部分的事业单位需携带《省直事业2013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等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批件。
4、本通知所涉及资料电子版均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ln.gov.cn)或电子邮箱g22959186@163.com中下载(密码:22959186)。
附件:1、2013年《工资手册》审核填写要求
2、审核《工资手册》软件操作流程
3、2013年《工资手册》审核日程安排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