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中审核2016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我处将于2016年7月11日开始年中审核2016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以下简称《工资手册》),请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审核《工资手册》。核定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绩效工资总量工作待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内容
1、根据省编办最新编制文件,核对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各单位基本信息。
2、审核2016年8月份工资手册,并同时核对工资管理系统与工资手册人数及发放金额是否统一。
3、审核截止2016年7月应退未退人员信息。
二、各主管部门所需准备工作
1、及时通知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访问沈阳鼎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网站(www.sybrsoft.com)下载最新工资管理系统升级包(软件版本:2.16.0620.1,标准版本:2016.0620.1,数据库版本:2.0-320.1)。
接收基层单位最新数据,如发现因数据版本不一致而接收不了数据,应督促下属单位及时更新工资软件并重新上报。
注:工资管理系统在2015年更新后加入版本控制系统,由低版本系统软件生成的数据无法报送到高版本软件中,请各单位留意鼎立公司网站及时将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才可上报,也可关注鼎力公司微信,随时了解软件升级情况。
鼎立公司微信二维码:
3、按各单位最新编制文件核查各单位工资软件中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执行津贴补贴区划、统发标识及编制情况,如有变更由主管部门在报送工资手册时一并在我处修改。
4、按管理权限检查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中有无应批未批数据,并尽快督促各单位在审核工资手册之前将未审批数据进行审批。2016年7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应在审核工资手册之前办理退休费审批。
5、将未录入到工资软件中的各项补贴(如各项特岗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费等随工资发放项目)录入到工资软件中,并在7月11日前携带调整各项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到主管部门及人社厅审批大厅进行审批。
这次软件对特岗补贴进行调整和优化,升级完成后特岗补贴有变化的单位也需要在报送工资手册时一并在我处审批。
6、检查到龄未退人员是否已办理延聘手续,如未办理要督促尽快办理延聘手续或办理退休手续。
7、在工资软件中分别生成在职和离退休人员2016年8月工资发放记录和工资基金管理记录,并核对2016年8月工资手册与工资软件中的2016年8月发放记录是否一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可由最新版工资软件在“在职日常发放”中对应项的汇总栏处生成)。审核后主管部门在工资基金管理中2016年8月审批项双击同意并分别在在职和离退休8月工资记录页盖章。
8、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将所属单位的基本信息填入表中,单位的变化信息如更名、合并、撤销、编制增减等在表中备注栏标注,涉及到执行补贴标准不同的两个单位合并需特殊说明。
9、组织直属单位携带审批后的工资手册、工资软件数据(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2016年8月在职工资和离退休费发放名单、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最新编制文件、《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到我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详见附件3。
三、基层单位所需准备工作
1、访问鼎立公司网站(www.sybrsoft.com)下载最新工资管理系统升级包(软件版本:2.16.0620.1,标准版本:2016.0620.1,数据库版本:2.0-320.1)。
2、将本单位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最新数据上报到主管部门。如主管部门无法接收数据,请检查本单位软件是否升级到最新版本。
3、准确填写2016年度《工资手册》中8月份在职工资和离退休费支付记录(临时用工人数及工资额另起一行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4、按最新编制文件核准本单位人事工资管理软件中的单位名称、编制数等基本信息,以及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工资、离退休费等各项信息。
5、各单位审核《工资手册》时须提供的材料:
(1)人事工资管理2009版软件的最新数据,须填报2016年8月份工资基金记录(详见附件2);
(2)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2016年8月份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名单(由工资软件打印)。月发放记录需与《工资手册》互相对应,具体步骤详见软件说明;
(3)延缓退休人员的延退手续。
四、相关资料下载:
本通知所涉及资料电子版均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hrss.gov.cn)公共服务(人事)栏目下工资福利专栏下载或在电子邮箱rst22959186@163.com(密码:22959186)中下载。
附件:1、2016年年中审核《工资手册》填写要求
2、审核《工资手册》软件操作流程
3、2016年年中审核《工资手册》日程安排
4、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