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0年辽宁省技工院校精品专业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技工院校: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发辽宁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精品专业创建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31)的精神,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精品专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09]269号)文件要求,全省共有27 家技工院校参加了电工电子、汽车维修、煤矿综采机械维修、煤矿综采电器维修、焊接加工、车工、钳工、铆工、模具、数控十个精品专业的评审创建工作。
在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辽宁省技工院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具体评审工作。7月28日至30日,专家评审委员会对27家学校按照申报的专业进行了答辩评审。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厅技工教研室、省财政厅社保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了督导组,厅监察室的李季、韩珊珊对评审的全过程进行了监察。现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2)。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候选院校进行实地复核考评。对于专家评审中第一名、第二名得分相差5分以上的,原则上复核第一名,遇特殊情况递补第二名;对于专家评审中第一名、第二名得分相差5分以内的对两所学校全部进行复核。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实地复核情况确定2010年辽宁省普惠制10个精品专业(每个专业仅限一名)。
公示时间为8月4日至8 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通讯地址和电话。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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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怡 张旭
附件1: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专家名单
附件2: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专家评审结果
辽宁省普惠制精品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