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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信息2022年第30期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编辑: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1年10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辽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部省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人社部各司局加强对辽宁人社工作的指导,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辽宁省人社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以及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社部工作要求,深化部省战略合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建立机制,狠抓落实

  (一)周密部署,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省合作协议推进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多次在省政府工作会议上作出重点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立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省人社厅党组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部省合作协议签署后,厅领导班子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赴人社部相关司局进行专题汇报。去年底提前研究2022年工作,不等开年即开干,省“两会”之后立即召开全系统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提前启动、迅速铺开。

  (二)台账管理,压实责任。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的通知》,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将合作框架有关工作细化分解成66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通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见成效。落实绩效管理,将合作协议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厅实绩考核,实行过程管理,压茬推进。厅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研究谋划重大问题,带头深入各地调研督导,带头协调破解难点矛盾,带头督办落实重要事项,把各项工作盯紧抓牢。

  (三)加强对接,统筹推进。为推动协议内容落实落地,建立常态化日常沟通机制,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先后百余次就重点业务事项跟人社部有关司局进行专题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动态掌握重大政策动向,从征求意见开始就提前准备,确保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立即落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逐个业务板块建立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方案,建立起170项年度重点任务台账,量化27项重点指标,出台30余项重大政策、实施20余项重点工程,开展60余个项目计划,统筹推进、综合发力。

  (四)强化调度、注重宣传。注重跟踪成效,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实行周调度、季通报制度。厅党组结合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周党组会均专题听取调度部省合作协议推进落实情况,截至7月末,共开展周调度34次、印发季度通报2次,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既全面落实人社部工作部署,也符合辽宁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协议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省以上主流媒体报道辽宁人社工作338次,着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利企惠民之策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指导给力,支持到位

  为推动部省合作协议任务落实落地,人社部规划财务司及各业务司局在政策指导、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了我省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一是资金拨付给予重点支持。在拨付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辽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辽宁全国养老保险统筹调剂金、全国统筹信息化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项目安排给予大力倾斜。为辽宁新增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17个,批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5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2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2家。在部里指导和帮助下,我省组织筹办的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顺利推进实施。

  三是政策出台给予充分指导。在部有关司局指导下,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工作方案》《辽宁省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省“保稳定、促和谐”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有力地确保了国家各项政策在辽宁的落地落实。

  四是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就业工作、推进和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在全国会议做经验发言;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沈阳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中心、疫情期间确保养老金发放经验做法受到部相关司局的高度肯定,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4家调解组织获评国家级金牌调解组织;1篇统计分析报告获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

  三、多措并举,成效初显

  (一)积极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首位,省长亲自担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督察、考核、调度、提醒、通报制度,坚持稳定市场主体、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并重。截至7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9.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6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71.2%、71.6%、76.9%;7月份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6%,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强化政策供给保高质量就业。今年以来,研究制定13项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统筹实施“2+10+N”系列就业创业工程项目,制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稳就业与稳增长协调联动。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保市场主体。紧跟国家部署迅速实施两轮助企纾困政策,扩大社保费缓缴范围,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实行一次性扩岗补助,通过免申即享等措施推动政策红利直达企业,为企业减负52.9亿元。三是优化就业服务保企业用工。开展保用工促就业10大行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保障机制,举办招聘会7473场,提供岗位186.6万个,为6.7万户企业提供对接服务43.3万次,直接帮助22.5万人实现就业;疫情期间大力推进线上服务,全省人社厅局长亲自直播带岗71人次。四是突出高校毕业生保重点群体就业。会同教育部门提早接入,开展“十送”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双百日”攻坚行动,毕业去向落实率77.8%;全力落实省政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民生实事,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五是加强失业风险防控保就业大局稳定。强化失业监测和裁员节制,落实一次性裁员100人以上报告制度,指导各地储备风险应对政策工具包;加大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省本级财力配套3000万用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设。

  (二)全面推进“技能辽宁”行动。以打造技能强省为目标,精准开展就业培训保稳定就业。一是深入开展“技能辽宁”行动。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提出12项具体举措,强化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保障载体,加快培养我省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人才。二是积极筹办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成立工作专班,征集遴选大赛实施保障单位和专家,申请专项经费,已确定108个赛项,覆盖世赛国赛项目54个,打造全省优秀技能人才同场竞技、各显其能的交流展示平台。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辽宁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辽宁省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六大举措,不断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质量。四是及时发布职业目录。根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发布第一批52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今后将按季发布,实现就业培训与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三)努力建设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防范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截至7月末,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83.8万人、217.2万人、1032.2万人、670.5万人、808.5万人。一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积极对接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48号文件,印发《辽宁省实施全国统筹制度工作方案》,7月5日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失业保险已经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建立省级调剂制度。二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扩面征缴,完善并落实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地方财政补助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保发放、助企纾困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启动实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人社领域全险种数据核查,在全国首创欺诈骗保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办法、辽宁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暂行办法,打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战略和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围绕振兴发展需求精准引育留用人才。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鼓励到国内外一流高校,通过考核方式现场签约聘用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上半年,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1254人。下放人才评价权限,组建349个高级职称评委会和345家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实现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二是持续推动人才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实施人社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26条措施、支持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20条措施,促进人才与企业深度对接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6624人次。开展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覆盖全省规上企业、科技企业及事业单位,征集1.8万余条岗位、6.9万余人才需求信息,促进就业和引育人才有机融合。开通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出台支持退休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作用若干措施。三是持续抓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以博士后培养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载体,统筹推动技术和技能两支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新招收博士后408人、完成年计划100.02%,出站229人、出站留辽率80%。四是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动职称评审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在全国率先出台无人机、大数据、安防工程、技术经济等10余个新专业评定标准。出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挥沈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2887家,从业人员4万余人。

  (五)持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调控,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一是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岗位结构与人才发展变化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二是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三是完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行业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六)健全符合辽宁实际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一是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常态化监测防控。二是下大力气根治农民工欠薪,开展治欠保支“春夏秋冬四季行动”,一季一主题,做到开工项目和工作情况底数全掌握、治欠保支制度全覆盖、增欠薪案件动态清零,为1.5万农民工追偿工资3.4亿元。三是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力度,完善并落实全厅和全系统两套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信访联络员制度、机关处长信访值班带班制度、驻人社部劝访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政策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摸排信访问题底数,建立6本信访案件双向台账并动态更新,采取厅领导包片、包领域等“四包”措施推动解决。

  (七)加强公共服务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一是开展“我是人社人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为主题的“党建+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练兵比武,扩围高频事项提速办,推进更多事项简便办,抓好“一件事”集成办,推动民生事项就近办、多点可办,着力推进即时办结、免申即享、特事特办。二是建立服务对象点题、所涉部门答题、百人监督团监督、领导干部走访核验、企业群众评价、差评跟踪整改“六位一体”问题查改闭环模式,全系统各级窗口单位全部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我厅12345平台群众诉求办理办结率、满意率实现双100%。三是大力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社保卡应用范围达到95项,居民服务“一卡通”格局初步建立。

  四、瞄准目标、持续发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和部省战略合作协议,不折不扣落实人社部出台的重大政策、部署的重点任务,助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就业工作方面,落实助企纾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政策。持续深入开展保用工促就业行动,一项目一策、一企一策保用工。面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2023届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双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抓好省政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民生实事,按照人社部部署跟进开展“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就业失业监测,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是在“技能辽宁”方面,全面推进“技能辽宁”行动,积极筹备和组织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各地选拔赛,采取集中办赛和分散办赛相结合的方式办好108个赛项比赛工作,举办技能展示展演交流、人才论坛等活动,以赛促建、以展聚才。深入实施《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辽宁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辽宁省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技工教育整体质量。

  三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继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巩固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公务员工伤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是在人才工作方面,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开展博士后培养储备、优秀工程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引才荐才机构奖励等项目。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分类推进职称改革,开展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周活动。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五是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健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六是在劳动关系方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计划,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春夏秋冬四季行动”,持续排查信访问题,一案一策精准化解,聚焦敏感时段、重点群体强化安保维稳,狠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护航党的二十大,确保“三个不发生”。

  七是在行风建设方面,通过线上业务练兵、线下技能比武常态化开展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练兵比武。持续全面实施“1+4”系统工程,层级选树示范窗口和服务明星,组织开展百名厅局长走流程、百名处科长“五进”、“百人监督团”及“百人宣讲团”活动。全力推动人社服务优办快办,有效促进“三办”提质增效,在优化线下办理的同时,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指导各地推出更多“一件事”集成办理,推动50%以上服务事项即时办结,积极推动民生事项就近办、多点可办,着力打造人社便民服务圈。不断提高12345热线平台转办效能,夯实接诉即办,推动未诉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