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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6日          编辑:         来源:辽宁省就业网

 

 

 

城市

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

沈阳市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00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600元

大连市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

700元

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

600元

鞍山市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80元

海城市

540元

台安县、岫岩县

500元

抚顺市

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

580元

抚顺县

510元

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

500元

本溪市

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

580元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500元

丹东市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

580元

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

500元

锦州市

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

580元

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

500元

营口市

所有地区

580元

阜新市

所有地区

500元

辽阳市

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580元

辽阳县、灯塔市

500元

铁岭市

所有地区

500元

朝阳市

所有地区

530元

盘锦市

兴隆台区(含盘锦经济技术开发区)

600元

双台子区

580元

盘山县、大洼县

500元

葫芦岛市

连山区、龙岗区、杨杖子经济开发区

580元

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