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工作会议研讨2017年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2日 编辑:省人社厅王晨 来源:劳动关系处
2017年2月20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对2017年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及开展2017年度“集中要约行动”进行了研究讨论。省人社厅副厅长孙凤堂、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文祥、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马琳出席会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组成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2017年度“集中要约行动”,一是各市要成立“集中要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做好工作总结。三是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人社、工会、企联/企协和工商联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建设。“集中要约行动”期间,人社、工会、企联/企协和工商联等部门要联合指导、监督企业切实履行集体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要报送人社部门进行审查及备案。五是要充分兼顾新形势下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因企制宜地指导企业开展协商,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经济下行时期促进稳岗增效的作用,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六是要广泛宣传集体协商先进典型企业和行业,为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开展2017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辽委发〔2016〕2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文件确定的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举措,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惠及企业与职工。二是三方四部门进一步紧密配合,在协调劳动关系队伍、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重要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促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治理企业欠薪问题,争取依托全省信用平台,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有效促进企业依法用工,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