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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专局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省引进国外专家重点项目和东欧独联体引智专项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编辑:         来源:辽宁省外国专家局

近日,省外专局向各市外专局,绥中县人事局,昌图县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分别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辽宁省引进国外专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外专〔2015〕9号)和《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东欧独联体引智专项的通知》(辽外专〔2015〕7号)文件,部署全省开展引智重点项目和东欧独联体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2015年辽宁省引进国外专家重点项目征集范围主要为我省及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主导产业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类项目。主要面向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具体申报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经费,有能力吸收和推广引智成果;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能够达到国际前沿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的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引进国外智力在项目实施中起到重要作用,项目年度内计划引进外国专家一般不得少于2名;项目实施后,成果可推广或实现产业化,并能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大引智项目成果培育,发挥东欧独联体引智项目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地服务于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省外专局将继续开展辽宁省东欧独联体引智专项申报工作。申报单位主要面向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条件包括: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引进外国专家开展专题技术攻关的能力;拟申报项目属地区、部门重点产业、关键项目或属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等支柱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一般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可填补国内空白(一般农业引智项目,一般性科技交流、讲学和考察项目,省政府已批准的海外研发团队项目,不属申报范围);聘请国外专家工作能够对申报项目的实施切实起到推动作用,申报年度内确定能够引进东欧独联体国家专家。

据悉,上述两类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