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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合作区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开发企业公益性岗位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丹东市

  为促进合作区企业公益性岗位更好的开发利用,切实将合作区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合作区就业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丹再就字【2008】7号文件《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范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意见》精神,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政策对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通过鼓励区内企业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军烈属及双失业家庭人员就业,有效的推动了合作区实施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在改善社会公益事务管理和服务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合作区就业政策的不断落实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就业困难人群被企业吸纳,合作区目前已有400余人通过此项优惠政策得到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合作区的就业压力,促进了合作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姜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