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六大举措促进全市就业再就业
面对经济下行影响带来的企业用工需求下降趋势,锦州市采取六大举措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锦州市将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企业户数,全市监测企业对象扩大到340户。建立企业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和国有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10%以上情况的报告制度。加强规模性裁员预警,避免或减少规模性失业。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就业形势月分析,动态研判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变化情况。
开发新的就业岗位。锦州市通过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新兴服务业,做大做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挥第三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公用事业企业发展,发挥产业联盟作用,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同时,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加大对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锦州市加大对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办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促进离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摸清离岗失业人员底数、强化离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离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开展离岗失业人员就业专项服务等措施,动态跟踪失业状态和就业去向,为再就业做好技能储备,全面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多渠道分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对失业和长期停产职工,普遍开展转岗、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促进转岗及就业创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定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
进一步落实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强化政府、教育部门和高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协调推进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高校就业目标责任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就业再就业。(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