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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2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认证范围

  2025年6月份起,葫芦岛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范围,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葫芦岛市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周期

  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

  领取遗属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上下半年各一次。

  以上所有人员在认证周期之内,至少完成一次认证。使用“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的,可以多次认证,下一认证期自动向后递延。

  在规定认证周期内未及时认证,将面临养老保险待遇停发风险。

  三、认证方法

  1、自助认证。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辽宁人社”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既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辽宁人社”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也可由原单位进行网报认证。

  “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认证操作流程如下:

  1、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辽宁人社”点击“去绑定”按照提示去扫脸完成绑定(实名手机)。

  2、回到首页找到“待遇认证”按照提示输入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后,点击“前往认证”,按照要求人脸识别完成认证。

  3、无实名手机或无智能手机的用户需要亲属协助完成认证,在亲属手机的微信小程序“辽宁人社”中,机主去扫脸绑定,之后点击“代他人认证”按照提示添加需要认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点击“前往认证”,按照要求人脸识别完成认证。

  人脸识别认证后,平台会反馈您此次认证的起止时间,代表已认证成功。如要查询认证是否通过,可在“辽宁人社”小程序主页面最下方“主题服务”里面点击“职工养老专区”找到“待遇享受资格认证情况查询”,即可以查询到认证结果。

  四、特殊情形处理

  1、因疾病等原因无法自助完成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可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入户登记上报认证。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无法自助完成认证的,可上报原单位进行网报认证。

  3、自行完成认证仍有困难或有疑问的可联系市县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窗口认证或进行视频认证(经办机构办公电话附后)。

  温馨提示

  待遇领取人员如有死亡、失踪、服刑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情形的,其家属或原单位要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并启动违规领取待遇追返程序。

  市县经办机构办公电话(区号0429)

  市退管中心:3150296、3150297

  连山区:2122291(企业)、2123016(机关事业)、2221117(城乡居民)

  龙港区:3055753

  南票区:4193386、4193392

  绥中县:6999101

  建昌县:3608611(企业)、7111076(机关)、3608086(城乡居民)

  兴城市:5889155

  杨家杖子开发区:4421171